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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13年8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

教育部  函  
機關地址:    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承 辦 人:    甘佩玉
聯絡電話:    02-7736-6812
電子郵件:    celinegan@mail.moe.gov.tw
受 文 者:    實踐大學
發文日期:    中華民國113年04月11日
發文字號:    臺教社(四)字第1132401283A號
速  別:    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    
附  件:    (1件) 8月考試宣傳海報( A09000000E_1132401283A_senddoc2_Attach1.pdf,共一個電子檔案 ) 1131293376_1_A09000000E_1132401283A_senddoc2_Attach1.pdf (附件一)
 
     主    旨:    請鼓勵貴校師生踴躍報考本部113年8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並將本訊息轉知相關系所,請查照。
     
說    明:     
     一、    本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文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。113年第1次考試已於3月辦理完竣,第2次考試訂於8月舉行。有關8月考試報名時間自113年4月15日上午9時起,至同年5月10日下午5時止。報名費為新臺幣250元,19歲以下(含)免報名費。歡迎至考試官網(https://blgjts.moe.edu.tw)線上報名。
     二、    考量8月考試首次將「A卷」改為「電腦化測驗」,故8月3日(星期六)先考B卷,8月4日(星期日)再考A卷。若學齡前幼兒(6歲以下)或高齡者(65歲以上)欲報考A卷,且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難,可申請「特殊需求服務」;其考試方式,除「口語測驗」不論卷別均以電腦施測外,餘將採傳統紙筆方式應試。詳情請參閱考試官網之簡章內容。
     三、    另,考試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,本部將函請有關部會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大專校院等依權責酌予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。
     四、    有關考試相關資訊(包含簡章及施測模擬平臺)已公布於考試官網中。倘有任何問題,可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:0800-699-566(免付費)/02-77493664;電子郵件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edu.tw。以上訊息請協發布於電子跑馬燈、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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