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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」補助/審查作業說明

教育部  書函  
機關地址:    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承 辦 人:    劉禹呈
聯絡電話:    02-7736-7811
電子郵件:    yuchen@mail.moe.gov.tw
受 文 者:    實踐大學
發文日期:    中華民國113年11月14日
發文字號:    臺教學(二)字第1132805378號
速  別:    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    
附  件:    (2件) 作業說明、操作手冊( A09000000E_1132805378_senddoc1_Attach1.pdf、A09000000E_1132805378_senddoc1_Attach2.pdf,共二個電子檔案 ) 1131281107_1_A09000000E_1132805378_senddoc1_Attach1.pdf (附件一)
1131281107_2_A09000000E_1132805378_senddoc1_Attach2.pdf (附件二)
 
     主    旨:    檢送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」補助/審查作業說明(如附件),擬申請114年前開計畫補助之學校,請依說明辦理,逾期將不受理,請查照。
     
說    明:     
     一、    依據「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」,為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教育發展與永續經營,持續規劃辦理旨揭計畫。
     二、    請擬提出申請之學校依據「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」,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及地方特色,擬訂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。申請及相關說明簡述如下(詳如附件):
           (一)申請作業期間及方式:
           1、請於申請期間(即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),至「大專校院學務工作資訊網」(網址:https://cis.ncu.edu.tw/NsaSys/home)填報(本案申請專區之使用者操作手冊如附件)。請一律上網填報,並列印所填報之申請資料表件,核章後函送本部。(不受理其他格式檔案或舊申請表件。)
           2、計畫資料包含:申請書、簡表、申請計畫內容、經費明細表、經費使用情形表(如附件「作業說明」之附表一至五)。
           (二)補助金額:每校最高以新臺幣(以下同)15萬元為原則;若有意願拍攝微電影,其補助經費另為增加最多15萬元,兩者共計最高30萬元。(本案以補助推動品德教育採「跨教育階段別合作、與社區合作、與民間團體及與所在縣市政府機關合作」方式進行且具特色之大專校院為原則)。預定補助40校為原則。(有關臺北市立大學如獲補助,則由臺北市政府納入預算辦理。)
           (三)受補助學校應於次年度1月底前提出成果報告,本部將擇優刊登於本部平面或電子刊物。
           (四)受補助學校應依本部要求參與相關研習活動、成果發表會或微電影徵稿等相關活動。
     三、    如有上網填報問題,請電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簡小姐,電話號碼:(02)7749-678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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